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研究生拓宽学术视野、活跃学术思想,学校在2018年将继续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林校研〔2015〕12号)文件精神,兹将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在读全日制“双一流”建设学科(林业工程、林学、生态学、生物学、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等一级学科)的研究生(博士生优先、不含在职攻读学位、超出基本学制的学生),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2.申请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内容必须与本学科研究领域有关;
3.申请人提交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本人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得到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并受邀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4. 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二、资助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申请每学期受理一次。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书》(附件1),国际学术交流邀请函和已被会议录用论文的证明材料原件,参会论文复印件。电子邀请函需打印后由导师签字确认,非汉语邀请函应有中文翻译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二)各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内容、在所属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在申报时间内,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上述各项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评审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名单和额度,并予以公示。
三、材料上报
申报材料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执行。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30日,上报地点:研究生院707室。
具体资助事宜可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其他未尽事宜可以联系研究生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张起志,咨询电话:0451-82191655。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