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Notice
发布时间:2018-04-06 点击: 次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对我校交通银行账户进行变更。原东北林业大学交通银行账户(户名:东北林业大学,账号:231000642018010223562,开户行:交行哈尔滨市亿通支行)停止使用。今后办理汇款及开具发票等业务通过以下账户:
户名:东北林业大学
账号:3500050109008906419
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4月4日
https://www.nefu.edu.cn/disp.html?sn=20424
上一条:关于2018年资助“双一流”建设学科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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