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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0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251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83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部通知,此次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可申报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为4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为1人。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报告、申报书及附件。

2.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应包含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及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

3.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申报书客户端填写。请申报人下载申报书客户端后,对应填写。

4.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保密部门公章)。

五、其他

1.请申报人将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纸质版10份及电子版)在83日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501室。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3.通过学校评审的申报人,正式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联系人:张冉,联系方式:82192070,咨询QQ24586572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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