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第1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基金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一)资助标准与金额
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一并交设站单位审核。
二、第1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一)资助标准与金额
资助标准为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 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在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
10.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交设站单位审核。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三、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2月26日前报送至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流动站(工作站)应切实负起责任,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在站博士后,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和政策解读工作。
2.个人的博士后编号请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查询。
3.面上资助与特别资助可同时申请。
4.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学校择优推荐。
5.申请表中“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所属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若是学科交叉研究,则应填写所涉及的交叉学科名称。学科名称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称填写。
6.“申请单位”填“东北林业大学”,“通讯地址”填“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7.申请表上“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学校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启明 孙海博
电 话:0451-82192070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