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据悉,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于近期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我校专任教师申请该项目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资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赴国外进行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被录取人员主要派往世界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研修。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与发展潜力。
(三)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四)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原则上要求大学世界排名前200名或学科(专业)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科研机构)。
三、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
(二)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统一评审,基金委材料审核考察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求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有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三)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教师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慎重考虑。
四、工作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附件2,并提交所在单位(已申报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的申请人不再填写附件2)。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初审申请人条件,并根据学科队伍建设和工作安排推荐人选,将附件1汇总和附件2的纸质材料于2018年1月1日17:00前交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综合办公楼501室),并通知被推荐申请人在2018年1月5日—10日进行网上申请。
(三)网上申请:单位推荐申请人于2018年1月5日—10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的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个人网上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网上申报前,请务必详阅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2.曾经在留学基金委申请的用户名作废,请重新注册。
3.受理机构请选择“东北林业大学”。
4.按照留学基金委“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于2018年1月10日完成网上申请。
5.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和上传材料扫描件(纸质一式一份),并连同附件3、附件4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1月11日17:00前交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综合办公楼501室)审核。(请按顺序整理好申请表及其附件材料,无需装订)。
(四)学校审核推荐:个人网上申请结束后,学校将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在网上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五)结果公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查询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关冰冰 白晓婷
联系电话: 0451-82190494
邮箱:shizi82190494@163.com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