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申请工作启动,现将我校教师申请该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被录取人员主要派往世界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此项目在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须达到《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此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教师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慎重考虑。
此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统一评审。学校鼓励教师踊跃申报,积极争取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有关选拔简章、选派办法、留学项目专栏、外语条件等请参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109da10c019d483198f25301a60931cc.shtml
二、工作程序和材料交送
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附件2(需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共同填写,纸质一式两份,一份交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备案,另一份留存基层单位备案)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初审申请人条件,并根据学科队伍建设和工作安排推荐人选,并将附件1汇总和附件2的纸质材料于2015年12月31日17:00前交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综合办公楼503室),并通知本单位推荐申请人于2016年1月5-10日进行网上申请。
3、网上申请:单位推荐申请人于2016年1月5-1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网”的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个人网上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网上申报前,请务必详阅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http://www.csc.edu.cn/Chuguo/a2e5a33a41b14169b7b05197fc6826a9.shtml
(2)曾经在留学基金委申请的用户名作废,请重新注册。
(3)受理机构请选择“东北林业大学”。
(4) 按照留学基金委“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
(5)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和上传材料扫描件(纸质一式一份),并连同附件3、附件4电子版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17:00之前交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综合办公楼503室)审核。(请按顺序整理好申请表及其附件材料,无需装订)。
4、学校审核推荐:个人网上申请结束后,学校将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在网上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5、结果公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16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关冰冰 李国梁
联系电话: 82192070 82190494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