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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7  点击:

各有关单位、申报人: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2013年6月起执行),我校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14年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的网上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津贴奖励内容和实施办法

对于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工作业绩(科学技术奖、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知识产权、百篇优博、科研项目)进行津贴奖励。

津贴奖励实施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2013)附则3

二、申报说明

1、申报人登录科研工作量系统(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左侧链接),账号密码同科研管理平台账号密码一致。也可登录科研管理平台(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左侧链接),在个人平台界面的左上角点击“科研工作量系统”,进行奖励申报。申报数据提交后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个人申报时间截止于2015年12月13日

3、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5日对各单位数据进行复核。

4、此次科研业绩津贴奖励的申报工作仍采用各科研单位、学校两级审核的方式。

5、关于《东北林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2013)文件的详细内容解读及有关数据录入、提交、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申报人请直接咨询本单位的科研秘书。

三、注意事项

1、科学技术奖由我校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学术论文只奖励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由通讯作者负责申报,若无通讯作者由排名第一人负责申报;其他业绩只奖励我校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业绩、由该完成人负责申报。

2、知识产权只奖励我校的职务成果。其中软件著作权需有科研项目为依托、且在科研项目完成目标里明确注明的开发计算机软件获得的软件著作权。

3、各项科研业绩参与人员的奖励情况由申报人决定,在申报系统内分配奖励比例。

4、每项申报信息需在系统内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原始材料扫描文件或网页截图,文件格式为:JPG、PNG或PDF(禁止上传Word或Execl文档)。其中被SCI、SSCI、A&HCI、EI收录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学术著作需上传版权页;科研项目佐证材料需包含“项目立项页”、 “项目审批页”、“财务处网站内项目经费网页截图”。

5、本次SCI论文申报时,若没有在系统内检索到其所在大类分区信息,需根据其发表年度后3年内的实际分区信息进行补报。

6、科研工作量系统已与科研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根据2014年度经费数据,预置了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科研项目,申报人可在此基础上完善申报内容;若有其他需追加的科研项目请自行填写申报。

7、各项申报数据录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需在系统内批量提交,批量提交后申报信息进入审核状态,申报人将不能修改申报数据。

联 系 人:刘劲风

联系电话:8219194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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