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按照《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学校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指导下,在个人申报和导师、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色、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及学校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校内专家进行了公开评审,材料学院/生物质材料重点实验室有以下同学通过初审:
张明 毛慧 张奇 杨兆哲 郭文君 贺晓艳 郝笑龙 姜士辉 韩吉烨 杨小慧 王慧 俆文彪 张盛明
上一条:停电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51号 邮编 :150040
电话/传真 : 0451-82191758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扫码关注公众号